2010年12月,北京市颁布《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管理办法》实施后,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至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北京市卫生局不断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正式实施前的各项事宜,对具体工作流程、多点执业工作效果评估、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与部署,印发了《北京市关于做好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工作的通知》。
现阶段,医师多点执业工作重点一是要监督存在院外兼职情况的医师按规定办理多点执业注册,规范医师执业管理;二是要鼓励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的医师到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促进薄弱学科发展;三是要鼓励大医院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推动基层机构整体医疗水平的提高。
方来英指出,医师多点执业的实施有积极意义,一是有助于平衡卫生资源,二是有助于医师队伍的发展,三是有助于加强基层卫生工作,四是有助于卫生监督依法规范执业工作。多点执业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既是机会,又是挑战。他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单位领导要统一认识、抓住机会,积极破解管理方面的难题。同时,要加强沟通、共同研究、逐步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有效的改革路径,不断丰富、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的各项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主管局长及医政科长、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主管院长及医务处负责同志;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民营医院代表;北京医师协会、医学会、医院协会、护理学会及护理协会负责同志以及北京市卫生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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