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全国也只成功实施了28例公民去世后器官捐献手术。
毕学义分析,这与中国人“死要全尸”的传统观念、基层交通不便、医疗条件落后等因素有关。
“申请驾照时登记是否捐献器官,这件事儿国外很平常,在不少国家,应征入伍、加入公务员队伍时,都有一个类似的咨询环节。”35岁的“海归”李先生说。
“我省预计年内就能列入器官捐献第二批试点,不管这项政策如何执行,河南将尝试出台更多措施,鼓励更多人加入器官捐献行列。”
医院
器官缺口很大
省人民医院泌尿外科闫天中博士则特别支持这个决定。
“没见过病人的痛苦,你就不能真正理解器官的可贵。”他说,我省只要是有肾移植资质的医院,都至少有50位患者在排队等肾,很多人最终只等来死亡。
闫天中的同事单磊,作为省政协委员,连续两年的提案都是关于器官移植。
他说,目前,我国仅患尿毒症等待肾移植的人有150万,但每年全国只有7000个左右的患者能够幸运接受肾移植。
单磊说,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一年仅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死亡就在10万人左右,另外还有100万左右的疾病死亡患者也是潜在的器官捐献者。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曾通报数据:2009年河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587起,造成1997人死亡。
在单磊看来,这些宝贵的器官资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化为灰烬。一边是等待器官的焦急心情,一边又是器官的巨大浪费。如果有合理的制度,这100万潜在供器官者哪怕只有1%适合并愿意捐出自己的器官,就能使中国目前的器官移植数量再翻上一番。
“交通事故的死者和因病死亡的人不同,他们绝大部分身体比较健康,部分器官还很完好。”单磊说。
对于近八成人的反对,单磊有点遗憾,“意识的转变将会是个漫长的过程。”不过他这次特别注意到黄洁夫提出,将对捐献者及其家人提供人文关怀和照顾的相应措施。这其中将包括救助补偿政策,器官捐献者有望获得物质补偿。
他说,这是关键的,这样才能让更多的志愿者没有后顾之忧,加入到捐献器官的行列。
此外,他在今年河南两会上提交的提案,就希望政府尽快建立专门的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管理和操作机构,完善器官捐献相应制度。
他山之石
国外捐献器官很常见
据单磊介绍,其实,在国外,捐献器官很常见。在法国,只要车祸死亡者没有特别声明,都视为同意捐献器官。
而在美国,很多人生前即根据器官移植和捐献法,签署协议,死后自愿捐献器官,并在器官移植中心留有血样,必要时做组织配型用。这些签署协议的人,如果患病需要移植器官,也相应享有优惠待遇。
在英、美等医疗及相关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脑死亡后的人体其他器官的捐献成为宝贵的医疗资源。
据报道,英国王妃戴安娜在弥留之际曾口授了捐献有用器官的遗嘱。她的肺、肝、双肾、胰脏、眼角膜和部分皮肤分别使法国、比利时、英格兰和荷兰四国的8名患者受惠。
“医疗发达国家大多已有器官移植和捐献法,并建立了完善的供、受体系链,医疗机构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医疗资源,为移植患者提供治疗。这些值得我们学习。”单磊说。(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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