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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发布时间:2009-11-04      来源:

果子生食生疮。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今人病淋沥寒热病。

杏酪不熟,伤人。

梅多食,坏人齿。

李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食,伤人。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烧灰

上一味,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治之方: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煎汁饮之。服诸吐利药,并解。

食枫柱菌而哭不止,治之以前方。

误食野芋,烦乱欲死,治之以前方。其野芋根,山东人名魁芋,人种芋,三年不收,亦成野芋,并杀人。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饮之,饮冷水一二升。

或食蒜,或饮地浆。

或浓煮豉汁饮之。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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