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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发布时间:2011-07-20      来源:广州日报
    夏天温度和湿度适宜,是细菌繁殖的良好时机,因此,夏季也是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峰时节。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出温馨提示:每年夏季细菌性食物中毒的病例频发,市民应该牢记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举措。

  食物中毒的特点

  食物中毒的种类很多,病因和发病情况各有不一。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的致病细菌有:沙门氏菌、变形杆菌、副溶血性弧菌、致病性大肠杆菌、蜡样芽孢杆菌等。一般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潜伏期短,发病很突然,吃了某种食物后可在十分钟至十几小时发病,而且来势急剧,呈爆发性。很多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同时或先后相继发病,而且很快达到高峰。

  病人症状大致相同或相似,多见于胃肠炎症状,也有以神经症状为主的。

  集体性食物中毒一般有共同的致病食物,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都食用过某种致病食物,而且发病范围仅限于食用过某种有毒食物的人群中,也就是说与食物有明显的关系,没有进食该种食物的人,即使在同一桌上也不发病。但是一旦停止食用这种食物或污染源被除去后,发病立即停止。

  预防中毒举措

  1.注意有效期和保质期: 不购买过期食品,不使用包装破损、外观气味有异常的食品。

  2.彻底煮熟食物:烹调前,先将冷藏食物彻底解冻;烹调时, 必须将食物(特别是中心部分)加热至75℃或以上,要把食物煮熟煮透。

  3.食物煮熟后要尽快进食: 食物煮熟后至进食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

  4.小心贮存食品:烧熟后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烧熟后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冷藏保存的食品必须重新加热至中心温度60℃以上方可进食。

  5.彻底翻热隔餐食物:没吃完的食物重新烹调时,应加热至75℃以上(特别是食物中心部分)。

  6.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用独立的砧板和刀具处理熟食;曾盛放生鲜的容器未经清洗消毒不能用来盛放熟食;熟食不要放在生鲜食品的下方,以免被滴下的液体污染。

  7.经常洗手:每次处理食物前、每次上厕所后,都应用肥皂(洗手液)及清水洗净双手。

  8.保持厨房所有工作设备表面洁净:经常清洗和更换抹布,保持砧板干燥不发霉。

  9.防止蝇虫鼠类接触食物:把食物贮藏于有紧密封盖的容器内。

  10.饮用安全的水: 使用干净安全的水源制备食物和饮用。

  11.患有传染性疾病时不应处理食物:若有喉痛、肠胃不适、皮肤溃疡等症状,暂时不要处理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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