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普 > 健康体检 > 健康管理
中小学生将每年免费体检
发布时间:2009-11-24      来源:互联网
    义务教育阶段除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校服务性收费须经家长书面同意。昨天,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 2009年广东省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该免费的项目一律免费,并须在8月15日之前完成对涉及教育收费的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体检

  《意见》中指出,从2009年秋季学年起,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各级政府负责。中小学在正常教学任务外,提供给学生自由选择的社会实践、郊游、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看电影等,可收取校外活动费。凡制定每生每课时课外活动服务费(校内活动服务费)收费标准,组织学生在校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辅导,并向学生一次性收取课外活动服务费(校内活动服务费)的,属于借开展课外活动(校内活动)名义变相组织学生补课收费行为,一律按乱收费论处。

  省教育厅强调,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义务教育阶段除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2009年8月15日前各地要完成对涉及教育收费的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服务性收费须家长书面同意

  《意见》同时也对其他服务性收费的流程作出规范,指出学校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中小学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经学生家长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做到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营利。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其支出必须单独核算。学校不得强行或变相统一收取服务性收费,不得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

  此外,严禁高校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按学年制收费的高校)”、“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联系安排工作手续费”以及各类押金、保证金等。

分享到:

儿童体检最常出现的5种问题  上一篇 | 下一篇  如何看懂宝宝尿常规检查单

 
提交评论
junjian99.com  关注白领健康  专注疑难杂症
关于君健网和医学 - 网络营销中心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隐私权政策
©2005-2015   君健网    湘ICP备130093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