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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联合用药不宜超过3种
发布时间:2011-07-04 03:04     来源:君健网

  婴幼儿期便秘时应从改善饮食着手,适当加些含有纤维素的蔬菜、水果、蜂蜜等,不要一便秘就用泻药。

  吗啡、杜冷丁等药物容易引起婴幼儿中毒,抑制呼吸,一般不宜用。

  婴幼儿期对苯巴比妥、水合氯醛等镇静药,耐受性都较大,年龄愈大,剂量也相对偏大。

  主任医师、教授、留法医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现任南医大二附院东院副院长、儿童医院院长、儿内科主任、儿内科教研室主任及肾脏病专科主任、兼任中华医学 会南京市儿科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江苏省儿科分会委员,中华医学会江苏儿科分会肾脏学组委员;2006年入选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 高峰人才(A类)。擅长诊治小儿各类肾脏疾病,尤其对小儿难治性肾病、紫癜性肾炎、小儿血尿的临床治疗有独到之处。

  儿童期

  反应和成人不同

  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但机体尚未成熟,对药物的反应与成人有所不同。

  镇静药、阿托品、磺胺类药、激素等耐受性较大。

  酸碱类药物较易发生酸、碱血症,应用利尿药较易引起低血钾、低血钠现象。

  应用大量或多种抗生素(尤其是口服广谱抗生素时)比较容易引起消化功能紊乱。

  四环素可使牙釉发育不良、牙龈发黄。

  必须熟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发生反应及时采取措施。

  此外,家长在给宝宝用药时,应该牢记以下八项基本原则。

  1.要明确诊断,根据病情用药。

  2.选药时要有明确的指征。

  3.严格计算用药剂量。宝宝用药的剂量一般可按照小儿的年龄、体重、体表面积三种方法计算。其中按年龄计算比较简单(肥胖或瘦弱患儿除外),即不同年龄 儿童的用药是成人剂量的:1个月为1/14、6个月为1/7、1岁为1/5、2岁为1/4、4岁为1/3、6岁为2/5、9岁为1/2、14岁为2/3。

  4.掌握影响药物的因素,注意联合用药,合用药品种不宜超过3种。

  5.不要给患儿随意滥用成人药。

  6.不要滥用常用药。

  7.避免滥用滋补和维生素类药品。

  8.用药时严密观察小儿的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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