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算预产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根据末次月经计算
此种方法最常用且最简便,如果孕妇的月经周期规律,每28-30天行经1次,末次月经又记得准确。就可以用公式计算,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月份减3或加9,日数加7。若按农历计算,其月份也是加9或减3,日期应加14。
例如末次月经第一日为2002年4月24日,预产期应为2003年1月31日;如果末次月经第一日为农历2002年4月24日,预产期应为农历2003年2月8日。
每3周来1次月经的妇女,其妊娠期限应为280天-1周=39周;
每4周来1次月经的妇女,其妊娠期限应为280天=40周;
每5周来1次月经的妇女,其妊娠期限应为280天+1周=41周。
(2)按引起妊娠的性交日期
从性交日期起第266天,即为分娩的预定日期。
(3)按早孕反应出现的日期计算
有的妇女月经周期不规律,或忘记了末次月经日期,或产后、流产后月经尚未来潮又怀孕了,只要记得出现恶心呕吐等早孕反应出现的时间,也可以用以推算预产期。因一般早孕反应出现在6孕周左右,故计算公式为:
预产期=早孕反应出现日期+34周。
(4)按子宫底高度计算
用测得的子宫底高度数值对照正常值表,可知相当的孕周,在此日期上加40周的得数为预产期。
一般情况下,实际的分娩日期与推算的预产期可以相差1~2周。
(5)按出现胎动的日期计算
初产妇胎动约于第18孕周出现,经产妇因为有了经验,比初产妇提前2周,即在16周末已能感觉胎动。故计算公式为:
初产妇预产期=胎动出现日期+22周。
经产妇预产期=胎动出现日期+24周。
通过以上方法,孕妇可以自行推算获知宝宝出生的日期,另外如果孕妇既记不清末次月经时间,又无早孕反应,且还未感知胎动时,可由医生通过B超及子宫底高度协助推测预产期。
(6)按B超结果计算
B超下测胎囊、胎儿坐高、胎头双顶径或胎儿股骨长度的径线,用测得的数值对照正常值表,可知相当的孕周,在此日期上加40周的得数为预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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