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对母亲和胎儿均有较大危害。与正常孕妇相比,糖尿病孕妇更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多、尿路感染和产道损伤、产后出血等,甚至引发酮症酸中毒而危及生命。而胎儿先天畸形、发育异常、死产、死胎的发病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都会明显增加。
因此,怀孕24-28周的孕妇应进行筛查。对高危个体,在孕早期就应进行筛查,即使筛查结果阴性,也要在孕24-28周重新检查。高危个体包括:有糖尿病家族史,不良分娩史(不明原因的死产或死胎、新生儿死亡、巨大儿、胎儿畸形、羊水过多)、反复阴道感染、肥胖者。
当出现不明原因的口渴、尿频,容易饥饿、头晕、疲乏等症状时,就应高度警惕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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