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羊水过多孕妇的一般情况尚好,无明显心肺压迫症状,采用经腹羊膜腔穿刺,放出适量羊水后注入利凡诺50~100mg引产。 |
正常妊娠时的羊水量随孕周增加而增多,最后2~4周开始逐渐减少,妊娠足月时羊水量约为1000ml(800~1200ml),凡在妊娠任何时期内羊水量超过2000ml者,称为羊水过多(polyhydramnios)。最高可达20000ml。多数孕妇羊水增多较慢,在较长时期内形成,称为慢性羊水过多;少数孕妇在数日内羊水急剧增加,称为急性羊水过多。羊水过多的发生率,文献报道为0.5%~1%,妊娠合并糖尿病者,其发生率可达20%。羊水过多时羊水的外观、性状与正常者并无异样。
对羊水过多的处理,主要取决于胎儿有无畸形和孕妇症状的严重程度。
1.羊水过多合并胎儿畸形 处理原则为及时终止妊娠。
(1)慢性羊水过多孕妇的一般情况尚好,无明显心肺压迫症状,采用经腹羊膜腔穿刺,放出适量羊水后注入利凡诺50~100mg引产。
(2)采用高位破膜器,自宫颈口沿胎膜向上送15~16cm刺破胎膜,使羊水以每小时500ml的速度缓慢流出,以免宫腔内压力骤减引起胎盘早剥。破膜放羊水过程中注意血压、脉搏及阴道流血情况。放羊水后,腹部放置砂袋或加腹带包扎以防休克。破膜后12小时仍无宫缩,需用抗生素。若24小时仍无宫缩,适当应用硫酸普拉酮钠促宫颈成熟,或用催产素、前列腺素等引产。
(3)先经腹部穿刺放出部分羊水,使压力减低后再做人工破膜,可避免胎盘早剥。
2.羊水过多合并正常胎儿 应根据羊水过多的程度与胎龄而决定处理方法。
(1)症状严重孕妇无法忍受(胎龄不足37周),应穿刺放羊水,用15~18号腰椎穿刺针行羊膜腔穿刺,以每小时500ml的速度放出羊水,一次放羊水量不超过1500ml,以孕妇症状缓解为度。放出羊水过多可引起早产。放羊水应在B型超声监测下进行,防止损伤胎盘及胎儿。严格消毒防止感染,酌情用镇静保胎药以防早产。3~4周后可重复以减低宫腔内压力。
(2)前列腺素抑制剂——消炎痛治疗:消炎痛有抑制利尿的作用,用消炎痛期望抑制胎儿排尿治疗羊水过多。具体用量为2.0~2.2mg/(kg·d),用药时间1~4周,羊水再次增加可重复应用。用药期间,每周做一次B型超声进行监测。妊娠晚期羊水主要由胎尿形成,孕妇服用消炎痛后15分钟即可在胎血中检出。鉴于消炎痛有使动脉导管闭合的副作用,故不宜广泛应用。
(3)妊娠已近37周,在确定胎儿已成熟的情况下,行人工破膜,终止妊娠。
(4)症状较轻可以继续妊娠,注意休息,低盐饮食,酌情用镇静药,严密观察羊水量的变化。
无论选用何种方式放羊水,均应从腹部固定胎儿为纵产式,严密观察宫缩,注意胎盘早剥症状与脐带脱垂的发生,并预防产后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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