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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夫妻生活,“不”≠“要”
发布时间:2010-12-23 09:29     来源:君健网

  支招

  不要让性爱成为负担

  由于男女性生理方面的差异再加上精神状态、体质、文化素养、生活情趣和习惯不同,夫妻间的性生活习惯多而复杂,对于每一对夫妻来说,只要对方能完成性生活过程,各自在其中都获得一定的快感,心情舒畅,同时能加深感情、增进性爱,这种性生活就属和谐与美满。

  和谐的建立,是由夫妻双方的感情状态、积累性经验、默契合作共同完成的。“每对夫妻均有可能形成自己的和谐方式。”他支招,牢固的爱情和感情是夫妻间吸引的动力,是性和谐的先决条件,缺乏爱情和感情的生活不可能和谐。“必须提出,爱情和感情一定要和道德结合,建立有道德原则的两性关系,才能对性生活的和谐起促进作用。”

  每一次的性生活,不论是由哪一方提出要求,均是完全正常的,但进行性生活必须夫妻双方均是自愿的。“过性生活,夫妻双方并无主从之分,不能认为‘妻子必须满足丈夫’,也不能认为‘丈夫必须满足妻子’,夫妻双方更不能抱‘应付’态度。不要让性爱成为负担。”

    Tips

  性爱年龄

  男女两性对性生活的要求与反应有着年龄特点。了解这些特点,彼此相互体谅,也是性生活和谐的一个因素。

  20-30岁:男性处于性的巅峰时期,兴奋快,性感强,高潮后容易重新兴奋。女性则处于羞怯、拘谨的心理状态,感情上放不开。

  31-40岁:男性性功能开始下降,但控制性的能力增强了,能更好地满足女性的性要求。女性开始冲破心理障碍,更加了解自己的身体。

  41-50岁:男性性欲降低,精力有限,性兴奋缓慢。女性性欲增高,性需要也达到顶峰。这十年是性生活的不协调阶段。

  51-60岁:双方性要求又趋向协调。女性要求已开始减少。

  61-70岁:双方性功能均趋于退化,但仍有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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