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的习俗,结婚总要挑个好日子。不少人选择“五一”、“十一”等节日,或什么“双日子”、“红日子”,无非是图个喜庆、热闹、吉利。
其实,新婚佳期的选定还是有些讲究的,一般应考虑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1)佳期不要定得太早。因为婚前要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除了房子、家具等必要的物质准备外,还要在身体上、精神上有充分的准备。尤其身体上的准备不为许多人所理解,所以有的人早早宣布的“佳期”,但婚前检查发现有严重疾患而不能结婚,或发现有某些病需治疗后才能结婚,这样就造成了被动。所以应该在各方面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了,真正“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时,再订佳期也为时不晚。
(2)未必要选在节日。婚期选在节日,确实有些好处,亲朋好友、同事都休息,可以更为热闹。假期相对集中而长一些,这也是一般人愿意把婚期安排在节日的原因。然而,节日里大家休息,来看望的人多,呆的时间又长,新郎新娘必然搞得疲劳不堪,这对新婚夫妇的健康是不利的。
(3)应考虑双方的身体状况、情绪状况。如果一方身体不适,或由于某些情况而情绪不佳,当然不宜安排结婚。
(4)要考虑是否马上要孩子而选择更易于优生的季节。如气候温和、食物丰富的四五月份结婚,要孩子就比较合适;如不想马上要孩子,那么随便哪个季节都可以安排。
(5)最好避开女方的月经期。新婚期间,特别是在“洞房花烛夜”,双方都愿意有协调美满的性生活,这是人之常情。但妇女在月经期过性生活,则容易将病菌带人体内,如果正好在月经期结婚,就会出现矛盾。若此时同房,易引起女方得病,若勉强同房,又会影响彼此的情绪。所以婚期确定最好要与女方商量,女方也不要害羞,而应主动考虑这一点。婚期最好选择在一次月经刚刚结束的时候,这样既不影响新婚性生活,又可以有二十多天的适应期,待下次来月经时,彼此就可以较好地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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