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的机会,遇到大学时代就认识的阿珍。
她说:“人生真是沧海桑田啊,以前看你活得安安静静的,没想到现在每天都在电视上讲话。大家都变了好多,只有我死心眼,好像在原地踏步。”
“怎么说?”和朋友聊天时,我通常让对方自己开口倾诉,以免误触到别人的痛处。好久不见的朋友,“结婚了没?有几个孩子?代我跟另一半问好……”等话,都不能随便乱说。
“你记得我在大学有个男朋友阿祥吗?我还跟他在一起,”阿珍说,“不过,我们还没结婚。”
不会吧。我心想,二十年的爱情长跑,未免比马拉松还长。
“不知不觉这么多年就晃过去了。三十岁的时候我很想生孩子,那时他不娶我;三十五岁时他想娶我了,我却不想嫁他。我们两人也分过了好几次,中间的过程我就不说了,写起来大概是一部《史记》吧。这么久了,结不结婚好像也无所谓了,我对婚姻本来就是没有信心的。”
“你为什么和他在一起这么久,又不想嫁他?”
“他始终不是我的白马王子,”阿珍说,“我常觉得那些花大钱拍婚纱照的女孩子很蠢,但有时又很羡慕她们,至少她们对于嫁给身边的男人,是有幸福感的。可我一点也想不到,跟阿祥结婚会有什么好下场。”
她说,年轻时,阿祥的父母不喜欢她。阿祥为家里背了一些债,自己的工作也不太稳定,有段日子,根本是阿珍在养活他。阿祥脾气不好,常和她吵架;他也很懒,一点家务事也不愿做。阿珍说:“想想,嫁给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憧憬?”
“没有更好的人追你?”
“曾经有啊,只是我这人恋旧,想想阿祥虽不完美,但缺点也没有大到让我必须放弃他。他对我应该也是一样的想法。我们两个人只要再活久一点,应该会变成创吉尼斯纪录的、认识最久又不结婚的情侣。”她嘲笑自己。
有一种感情的状况,比“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还尴尬,叫做“无法放弃又走不下去”。这样的感情,就算到了相看两厌,也无法弃绝,因为对方已经变成亲人了。想想还真毛骨悚然。
阿珍能够撑下去,还有个因素——她是个忙碌的女强人,可能也没有时间、没有机会去找别的好男人。反正闲暇时间有限,反正也没出现更有趣的异性,干脆就和身边人继续打发爱情,打发时间。
这种感情,没发过光、发过热,不曾有满天花火,从一开始就细水长流,应该不是女人渴望的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