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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健康的性生活
发布时间:2011-06-09 04:13     来源:君健网

  和谐健康的性生活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对每一对夫妻来讲,只要是双方能完成性生理过程,各自都获得一定的愉快感,心情舒畅,加深感情,增进性爱,这种性生活就属于和谐而美满的。那么,婚后和谐美满的性生活怎样才能得到呢?

  

  根据男女性生理功能的特点和医学调查资料,男女性欲发展一般有4种类型:男女同时达到性欲高潮;男子先达到性欲高潮,女子后达到;女子先达到性欲高潮,男子后达到;男子达到了性欲高潮,女子性欲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性快感不明显或没有性快感,或没有出现性欲高潮。前3种类型的性生活,双方都能达到性欲高潮和得到性快感,是属于和谐的,只有第四种类型是属于暂时不和谐的,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密切配合,逐渐达到和谐。

  

  有人会问,是不是每一次性生活,双方性的愉快舒适感和性欲满足都一样呢?可以明确地回答:不是的。凡能完成性生理过程的夫妇,在每一次性生活中,男女双方的性快感程度都不可能完全一样。夫妇双方的性生活,也只能随着夫妻性生活实践的增多而逐渐达到和谐美满。

  

  为使性生活逐步达到和谐,要注意以下3点:

  

  (1)首先,夫妻之间必须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互相体谅、互相照顾,这是达到性生活和谐很重要的前提。男女双方,对性欲要求享有性欲满足与性快感的权力是平等的,不能强调什么“妻子必须服从丈夫”等等。每一次性交,不论是男女哪一方先提出要求,都是完全符合性生理要求的。但在进行性交的时候,必须双方愿意。如果男女一方因精神不愉快(如忧伤、焦虑、紧张、恐惧等)、身体不适、或正在病中或十分劳累或正在集中精力考虑某些事情时,应体贴对方,不要勉强或强迫对方进行性交。如果强求或勉强性交,性生活往往是不和谐的,更谈不上性欲的充分发展、高潮和性欲满足了;有的女子迁就丈夫,认为爱人只要有要求,不管心里是否乐意,也得应付,结果日子久了,非但性欲不能满足,还可发生性冷淡或性欲减退。如遇到男方或女方性欲过分强烈、旺盛,则应该考虑短期分居,减少性刺激,或接受医生指导,以免日久使对方产生性生活的厌恶情绪。

  

  (2)要逐渐发现和掌握对方的性生活习惯、性欲发展规律,而做到互相适应,密切配合。年轻夫妇经过一段蜜月生活,双方就会逐渐了解对方性欲能力的强弱、性欲发展的快慢及性欲满足的方式等,并能逐渐熟悉对方的性生活习惯与性欲发展规律。同时,夫妇之间要了解各自是否得到了性欲满足,以设法解决、改善,互相适应。如果婚后暂时性生活不协调,双方应交流一下性生活的体会和愿望,并要用所学到的性生理知识及时调整;另一方面,男子要适当控制性欲的发展,使性交时间略长一些,并激发女子使其性欲发展快些、性高潮出现早一些。一般来说,经过一段时间的体验,就会达到性生活的和谐美满了。

  

  (3)要不断培养和发展真挚的爱情。性生活的和谐主要是以夫妻相爱为基础的。有人认为,结婚就是恋爱的结果,用不着再谈什么爱情。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结婚是恋爱的结果,但不是爱情的结束。美好而持久的爱情,是性生活和谐的重要因素,也是家庭幸福的重要保证。

  

  此外,性生活不单纯是一种生理活动,也是精神心理活动过程。它是夫妻双方表达爱情的一种方式,其中包含着夫妻之间美好的情感。感情不好,性生理和性心理反应就会淡漠、减弱,难以和谐;相反,性心理和性生理反应就会旺盛、增强,容易和谐美满。所以,婚后不论在劳动、学习、工作上,还是在家庭生活、业余爱好、社交活动等日常生活中,以及性活动方面,夫妻之间都应体现出相互关怀、体贴,互相鼓励、帮助,互相尊重、谦让,不断增进友谊,发展持久的爱情。互相关爱有益于夫妻性生活的和谐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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