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子:
有一个男人追我,但我知道自己不讨厌他,但也没可能喜欢他。我把这件事跟一个男性朋友说了。他的意见是,“你不如和他保持暧昧的关系,这样你会快乐。21世纪,暧昧是每个人的权利。有些事情,不挑明比挑明更好。有些人,不拒绝比拒绝更好,因为一拒绝,就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
我不知道他说得对不对,特地来请教你。
阿Sa:
的确,21世纪,暧昧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搞不好,权利就会变成隐疾,起初痒痒的,一发作就不可收拾。
暧昧,就如在刀刃上跳舞,看似简单的步法,却处处隐藏杀机。贴一贴脸,该多紧密呢?抱一抱腰,有多缠绵呢?手放在哪里,才是“知己”而非“情人”?撒娇撒到什么程度,才算本份?
感情不可以用得太尽。稍有差错,不是你皮开肉绽,就是他黯然神伤。你们必须拿捏得当,要求多少,期望多高,增一分太多,减一分太少。
暧昧是双人舞,首先得有默契。
大家都想在“情人”的界限前止步,就好办。最怕是,男人见她拍拍自己的脸,马上期待上床;女人见他搂搂自己的肩,即刻想入洞房。人心无厌足,难免越要越多。一方想玩暧昧,另一方却不断升级,暧昧就玩不下去了。
你想玩暧昧,首先得搞清楚“那位”的想法。不然,想玩的拖着人家陪绑,就成了欺骗;不想玩的死死纠缠,就成了犯贱。暧昧玩到这个程度,大家连陌生人都没得做,只能做仇人。
你考虑清楚,自己负责。
最让人看不顺眼的五种女人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要轻易对老人发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