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妇女在月经前或月经期有程度不同的不适感,不属痛经范畴。原发性痛经是功能性的,经临床妇科检查,内生殖器未见品质性病变,多发生在月经初潮。未婚、未产妇女,经血来潮前数小时或半天,经痛加重。小腹部阵发性绞痛,腹胀,向骶臀区放射,也可放射大腿前面,病人面色苍白,出冷汗,手脚发凉,恶心呕吐甚至晕厥、虚脱。在剧烈腹疼后转为阵发性中等度疼痛,持续12~14小时渐渐消失,有时需卧床休息2~3天。另一种是继发性痛经,是指由于生殖器有病而引起的痛经。原发性痛经常见于月经初潮后6~12月内,而缕发性痛经常发生在月经初潮后三年,常伴有一些妇科疾病。
防止房劳过度
房事过频,或月经期家务繁重劳累过度,均可导致精血亏少,冲任二脉气血运行不畅,胞宫失养而导致痛经。又平素房事不洁,不注意经期卫生,可致盆腔感染炎症,也是导致痛经的因素。所以痛经发作时,应卧床休息绝对禁止性交;腹痛畏寒者,应做腹部热敷,或注意下腹保暖;给予精神安慰,保持心情舒畅,对缓解痛经均有好处。
防止寒邪侵袭
在月经期,由于冒雨涉水、坐卧湿地、下水游泳等可感受寒邪。寒邪客于下焦,侵于胞宫,可出现小腹冷痛。因此在月经期,注意腹部保暖,双脚勿下冷水,有利于防治痛经。
控制情绪波动
年轻女性由于升学落榜、失恋,成年女性由于久病缠身等,都可引起剧烈的情绪波动。沉重的思想负担,过分的忧郁沮丧,再加上对痛经的敏感、恐惧、紧张心理,均可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使子宫过度地收缩及子宫血流量减少,可引起痛经或使痛经症状加重。所以,保持心情愉快,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变化,有利于痛经的防治。
不要随便用药
痛经的用药,多在月经前1周开始。应根据病人寒热虚实,进行辨证施治。否则,不仅不利于治疗,反使痛经加剧。例如,在月经期间应忌用西药如促凝血药和止血药。因为这类药不利于经血畅行,可加重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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