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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物癖心理是健康还是变态?
发布时间:2010-12-30      来源:君健疑难杂病网整理

  但凡媒体里出现“偷窃内衣者”的报道,人们往往称其人物主角为“流氓”、“变态”、“神经病”等,其憎恶程度可见一斑。他们,在无可选择的状态下背负着“心理变态”、“道德败坏”等罪名;他们,在反复循环的治疗中忍受着“误解”、‘自责’,甚至‘自残’。

  诚然,“偷窃内衣者”的行为让人不安,甚至恐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偷窃内衣者”都应遭受人们唾弃的。在这个群体中,绝大多数人是因为患上“恋物癖”这种疾病才如此行为的。为了更清晰地认识“恋物癖”,了解“恋物癖”,预防“恋物癖”和治疗“恋物癖”。案例一:不爱美女只爱美脚,珍藏脚部图片逾万张

  打开小程的电脑,不管是桌面图片还是屏保图片,全部都是女性的脚。一开始时,小程觉得自己比一般同学“另类”,别人上网都是看图片时都是喜欢看美女的脸,他却不然,他只喜欢看美女的脚。自从家里为他配置了电脑之后,小程对收集“脚”的图片有了特别的兴趣。准确的说是对“女性的脚”充满了兴趣。

  在2年多的时间里,小程的电脑里已经收集了上万张图片,图片的内容全部都是女性的脚。随着身边的哥们陆陆续续地谈起了恋爱,小程却发现自己对异性朋友没有丝毫感觉,再漂亮的MM都比不上自己收集的图片“养眼”。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喜欢这些图片,特别是在夜深人静的夜里,我翻看着电脑里的这些图片,我觉得自己很兴奋,甚至躺在床上睡觉时也不知觉地想着那些脚,然后就不自觉地自慰。”

  “某日听一哥们说看A片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在看那些图片时也会产生那样的感觉,仿佛那只脚会撩动我的心神。”专家点评:“恋物癖”患者或婴幼儿期受不良性刺激

  “恋物癖”或“恋物成瘾”,其指的是把异性无生命的物品或把异性身上的非性感部分作为对象以引起性兴奋的行为。

  “恋物癖”有狭义与广义之说:狭义的恋物癖所恋的对象是异性穿戴和使用的服装、饰品,如女性的内衣、内裤、胸罩、头巾、丝袜;广义的对象还包括异性身体的某一部分,如头发、手、足、臀部等。案例中的小程就是典型的后者,他患的是“恋足癖”。

  随着小程治疗的不断深入,通过家庭成员和小程本人的多次的谈话交流,医生将其“恋物癖”的病因逐渐锁定在其婴幼儿时期。

  在回忆早期生活经历时,小程隐约记得自己读幼儿园之前总是穿开档裤,而且自己非常招人喜欢,每次户外玩耍总惹得大人们逗乐,大人们特别喜欢用脚去逗自己的小鸡鸡。

  关于小程的记忆,其母亲也证实:“小男孩穿开档裤是我们那边的风俗习惯,即使很大了也还是穿着开裆裤,农忙时期大人们总是聚在一起歇息,老人们也喜欢把孩子抱去一起玩,我记得那时是有几个邻家妇女特别喜欢逗小程,因为他长得白白胖胖的,特别招人喜欢,她们总爱拿他开玩笑,用脚去碰他的小鸡鸡,然后笑话他。”

  何日辉主任说,对于男孩,尤其是3―5岁,大人们应该尽量避免任何方式把握其生殖器,因为经常这样的举动会让小男孩过早接受性刺激,继而产生性兴奋。对于大人来说可能是一种有趣的玩笑,但是对于小男孩来说,可能为其以后的性偏好障碍埋下隐患。

  案例二: 17岁少男窃取内衣4年 女性胸罩作自慰品

  从12岁开始,阿文就陷入了一种古怪的行为中――看着女性胸罩就会产生异常的冲动,非常渴望能够偷窃胸罩,一旦将胸罩偷窃回来后,不自觉地进行手淫,在获取快感之后又深深地陷入内疚与自责的矛盾中,然而很快地又无比怀念与期待偷窃胸罩之后的快感。

  “在来这治疗之前,我已经去过北京、宁波和上海等地的许多著名的大医院,甚至也找过央视《心理访谈》节目组的专家,但是效果都不怎么好。”

  “有的医生非常不理解我,说这个病没什么大问题的,让我自己控制就可以了。可是我就控制不住啊,我整天脑子里都想着这个(胸罩)。”

  “很痛苦啊,我觉得我很色,很下流,也很内疚,很害怕。既然治疗没有什么效果,甚至连医生也那么不理解我,我想到了自杀。”

  专家点评:“恋物癖”不是变态,社会成员应该理性对待

  案例中的阿文其实是一位非常上进的孩子,学习成绩非常的好,却因为这个病自动休学,也因为这个病无数次怀疑自己是否变态。实际上,在“恋物癖”这个群体之中,阿文属于很勇敢的人。因为他能够主动向家人坦白自己的异常,能够主动上网搜集信息认识疾病,也能够积极主动寻找治疗方法。

  谈及自杀,阿文直言不讳“部分医生的无知”和“治疗效果的微弱”。阿文在遭遇也正在当下“恋物癖”的现状反应。

  首先,“恋物癖”没有被社会大众正确认识,甚至不乏有的医生也缺乏相应的科学的理解。诸如恋物癖、露阴癖、偷窥癖等性偏好障碍,最早的时候被认为是流氓行为,后来被称之为性变态行为,现在医学界认识到这是一类性偏好障碍,与道德水平和意志力无关。此类疾病的原因很复杂,多和个人成长经历、家庭、社会文化环境、压力、性教育不当等有关。专家何日辉建议不再使用“恋物癖”这个名称来称呼这种疾病,因为“癖”这个词包含着歧视,应该换成“成瘾”这个中性词语,即“恋物成瘾”。这样让老百姓知道,这个病同酒瘾、烟瘾、药瘾、毒瘾、网瘾、赌瘾等类似,都是一种成瘾行为,与道德水平和意志力无关,只是一种身心疾病。

  关于“恋物成瘾”的治疗,应该引起重视,而并非像阿文遇到的某些医生所言“自己控制就可以了”,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患者发病的时候是处于无法理性控制的。因此,一旦发现患上“恋物成瘾”,都应该及时地正规地进行治疗。

  由于医学界还没有专门针对治疗恋物成瘾的特效药,目前国内一般采用单一的药物治疗或单纯的心理治疗,但这两种方法效果并不乐观。武警广东总队医院成瘾治疗中心针对阿文的病情,采取了综合性治疗方法(又称“何式戒瘾法”),在临床上用药物控制异常的冲动并改善情绪,作为治疗的基础,并在控制异常性冲动之后采取心理治疗、家庭治疗、行为矫正等方式,而且针对阿文的实际情况还辅助以封闭式管理。经过5个月的治疗,阿文已经达到了治疗的初期目标,能够控制自己的冲动行为。因此,“恋物成瘾”是可以通过治疗得以改善和控制的。

  家长须知:预防“恋物癖”,父母有所为,有所不为!

  虽然在医学上目前仍未能最终确切找到“恋物癖”的发病原因,但是通过以上两则案例的分析,不难发现“恋物癖”的形成与其成长经历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作为家长应该学会如何预防孩子出现“恋物癖”。对此,何日辉主任有着以下建议――

  婴幼儿时期,即3―5岁时,对于孩子而言,家长一定要注意这几点:首先,多点肯定父亲,在孩子面前更要多点肯定父亲的优点,不要当面贬低父亲,也不要过分溺爱孩子,因为这个时期男孩往往都有“恋母情结”,即表现为对妈妈的依恋和对父亲的排斥,而这个时期心理成长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男孩子对妈妈的依恋转化到对父亲的认可,如果妈妈非常溺爱男孩又在家庭中非常强势,经常在孩子面前训斥孩子的爸爸,那么就可能导致“恋母情结的固化”,表现为男孩无法认同自己的父亲;其次,与孩子分房睡觉,让孩子自己学会独立地睡觉,因为这个时期如果母亲与男孩同睡一床则容易增加对孩子不良的性刺激;再次,不要在孩子面前穿戴随意,尤其是穿着内衣在室内走动,虽然孩子还小,但是经常面临这些场面则容易让性刺激进入孩子的潜意识;最后,大人尤其是成熟的女性,尽量不要把玩小男孩的生殖器,避免其过早产生性兴奋。

  青春期,即10岁―20岁,对于孩子而言,家长一定要注意这几点:首先,根据孩子的心理特征和年龄阶段进行必要的性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两性生理和心理的差异,消除对异性的过分神秘感;其次,一旦孩子出现“早恋”的苗头时,不要一味地打压,因为这是一种正常的情感,家长应该给与合理地引导,与其客观地分析当前的能力与任务;再次,面对孩子内心的压力与困惑,父母要主动与孩子沟通,从多方面协助孩子减轻各种压力;最后,作为父母要注意孩子多方面的教育,鼓励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如开朗大方、勇敢自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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