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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标手”是否在我国法定职业病范畴内?
发布时间:2009-09-21      来源:互联网
  随着电脑的普及,使用电脑的群体正在逐渐扩大。然而,这个群体也存在着一些与职业相关的疾病,“鼠标手”就是常见病之一。由于“鼠标手”等相关的电脑职业疾病并未纳入职业病的范畴,患有此类疾病的市民遭遇维权尴尬。
  
  市民讲述

  患上“鼠标手”却无法维权

  家住大安的李先生从大学毕业工作至今已有5年多,由于工作关系,他每天都要面对电脑。3年前,李先生突然出现手腕麻、手腕痛、肩酸的症状,“有时候电脑用久了,连睡觉都恼火!”他上网查询后发现自己的症状属于一种叫“鼠标手”的职业病。“我还去了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因为电脑使用过多或是姿势不当造成的,只有少用电脑,平时配合按摩针灸才可以缓解。”李先生郁闷地说。
  几年来,一遇到加班或者工作量增加,李先生的“鼠标手”毛病就会加重。“稍微拿点重的东西都觉得吃力!”李先生觉得毛病是在工作期间患上的,已经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因此可否算是工伤?为此,他咨询了一些法律界人士,“专业人士告诉我,要是打官司首先要去做司法鉴定,医学鉴定只能诊断病情,不能做对劳动能力和职业影响等相关鉴定,因为‘鼠标手’未进职业病范畴。”这让李先生觉得不合理。
  
  记者调查

  患“鼠标手”毛病的人不少

  记者对20名每天8小时工作时都要使用电脑的市民进行调查,结果19人均有电脑使用频率过多后引起肩酸、背痛、手腕酸痛等症状。其中,有的定期去做按摩治疗,有的适当做手、肩运动来缓解症状,大多数人还贴过膏药、擦过药酒等。他们表示不知道持续用电脑后,随着年龄增长,手腕、肩颈病症会不会加重,甚至诱发其他病症。
  
  律师说法

  “鼠标手”不是法定职业病

  自贡博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应欣表示,我国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除原有的职业病外,并没有增加新的病种。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我国法定职业病,职工须有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认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为工伤,“而类似‘鼠标手’这样的电脑职业病不在我国法定职业病范畴内,如果市民真要维权,首先得通过司法鉴定该病症是否属于工伤,能不能成立就很难说。”

  唐律师还表示,随着电脑的大面积普及,使用并接触电脑的人越来越多,绝大多数人在8小时工作时外也在使用电脑,如何来界定电脑职业病是在8小时工作时内造成的是个很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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