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提醒,若能及时诊断,并给予合理治疗,大多可获临床痊愈。
肺结核的治疗以化学治疗为主,其原则为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
1、早期:肺结核病早期,肺内病灶血液供应好,有利于药物的渗透和分布,同时巨噬细胞活跃,可吞噬大量结核菌,有利于促进组织的修复和有效地杀灭结核菌,所以,应尽可能早地发现和治疗肺结核。
2、规律:按照化疗方案,规律投药可保持相对稳定的血药浓度,以达到持续的杀菌作用。反之,血药浓度不稳定,在低浓度时达不到最低抑菌浓度,反而会诱导细菌的耐药性。
3、全程:肺结核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后,短期内症状会显著改善,2个月左右大部分敏感菌被消灭,但部分非敏感菌和细胞内的结核菌仍然存活,只有坚持用药才能最终杀灭这部分细菌,达到减少复发的目的。
4、适量:过量使用抗结核药物,会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用量不足则可诱导耐药产生,因此,在化疗过程中必须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给予适当的药物剂量。
5、联合:联合不同机制的抗结核药物,可以利用多种药物的交叉杀菌作用。
医生介绍,必须首先明确患者属于“初治”还是“复治”,并了解患者抗结核病药的用药史,在此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病灶部位、体外药敏实验结果,选择相应药物并确定治疗方案。
结核病死亡率自1990年以来几乎减半 上一篇 |下一篇 秋冬肺结核高发 常被误诊为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