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消”字产品大量充斥“药”准字产品的不良现象,国家有关部门已意识到“消”字产品冒充药用的危害。卫生部于2005年5月出台《卫生部关于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与卫生许可范围的通知》来规范“消”字产品。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专用于人体眼睛等特定部位的抗(抑)菌制剂卫生行政部门不再纳入消毒产品进行受理、审批和监管,同时对于已获卫生用品备案凭证的该类产品不得再以消毒产品的名义销售。在这里请消费者注意了,上述文件在告诉我们今后该类“消”字号产品不能再使用,而只有“药”准字产品才是真正具有疗效作用的安全产品。
然而迄今为止该类产品仍在市场上横行,愈有泛滥之势,长期将“消”字产品冒充药用的危害无庸质疑,而真正做到把他们拒之门外只能依靠大家的慧眼来识别。希望广大消费者在增强用药安全意识的同时,掌握科学的分辨知识防患于未然,购药时不再让消字产品蒙骗我们的眼睛,保障自身用药安全。专家提醒我们购买药品时请认准国药准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