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药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 |
在中药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使作用降低或产生毒性或副作用。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八反”和“十九畏”,并编成歌诀,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
(1)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2)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八反”和“十九畏”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中药复方制剂的复杂性,时至今日,对“十八反”和“十九畏”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一般说来,对于以上有“相恶”、“相反”关系的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