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简称RDPAC)日前公布了一项针对华东地区30个县市基层医疗机构的研究结果。结果显示,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华东各地区门急诊次均费用下降了25%-30%,但307种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1/3很少被使用。
据了解,目前,我国制定的基本药物是307种,各省还能根据本省的情况制定增补目录。RDPAC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中,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较高,约占55%,省增补目录的使用比例不到20%;而在发达地区,这两个比例则分别为42%和33%。
业内人士分析,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率不高,一方面是因为基本药物价格较低,基层没有积极性,另外就是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不到位。
台湾阳明大学卫生福利研究所教授黄文鸿在介绍台湾经验时表示,在台湾,基层医院所用的药多为本地药企生产,价格低于大型医院的进口药。
RDPAC医药市场发展事务副总监娄渝认为,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基本药物的需求也存在巨大差异。对于相对贫困的地区,基本药物制度绝对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对于发达地区,公众对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需求可能会超出基本药物所服务的范围,统一的基药制度在实施时必然面临很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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