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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重复超量开药不能报销打击骗保
发布时间:2011-03-25      来源:《北京晚报》

  顺义区的一张社保卡4天之间辗转7家医院开出了18000元的药品,足够患者连续吃上5个月。市人力社保局今天称,为了打击骗保行为,家属代开药须持患者本人身份证;重复超量开药,服用期内再开药不予报销。

  相关人士介绍,参保人员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同类药品,但因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由参保人员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和社保卡、确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诊断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代开药品。

  按照规定,参保者重复超量开药服用期内再开药不予报销,开药量按照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行动不便的不超过2周量的规定执行。患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务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据了解,市人力社保局自去年12月开展打击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至今,已对244名违规个人进行约谈,追回130人的违规报销资金,对86名违规参保人员进行了停卡、费用追回等处理,对13张声称丢失的社保卡强行挂失。10家定点医疗机构被解除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或取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资格。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员:将自己的社保卡转借其他人使用将被视做骗保行为。个人也要保管好社保卡,目前社保中心每周补卡量就达到近百张,社保卡如被不法分子冒用,本人的医疗待遇也同样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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