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买处方药须凭药师指纹 出现不良反应可追责
发布时间:201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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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镇江卫生部门获悉,镇江新近自主开发的“指纹销售处方药系统”在市区多家药店试运行成功。这个系统给处方药销售加了一把“药师指纹锁”,将驻店药师的指纹,扫描储存做成密钥口令,药店今后凡销售处方药,须由药师当场“刷”指纹解码,药品才能出库。购药人一旦服用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可通过系统追究到责任人。该系统还能与药品远程监控系统兼容,对药品采购、验收、养护等环节实行全程监控,为药店依规销售处方药设立了“门岗”,也相当于给每一盒销售的药安了“电子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