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经过一段时间有效的治疗后,病情通常趋于缓解,之后进入稳定期即缓解期。稳定期红斑狼疮患者受某些诱因如:感染,怀孕,手术,劳累,停药等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引起病情复发,使其稳定期又转为活动期。
一般情况下,处于缓解期的病人,出现下列症状和实验检查异常的,应考虑疾病复发:①原因不明的发热;②新鲜的皮疹再现或伴有指、趾端及其它部位的血管炎样皮疹;③关节肿痛再次发生;④脱发明显;⑤口、鼻新鲜溃疡;⑥出现胸水或心包积液;⑦尿蛋白增多;⑧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明显;⑨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呕吐、抽搐等。实验检查异常的有:①抗双链DNA抗体滴度增高;②血沉增快,为每小时50毫米以上;③补体下降。 系统性红斑狼疮复发的原因非常明确,如突然停止或者减少激素,过度劳累、太阳照射等等,有的患者是在妊娠期间或者产后复发,以上这些因素都是比较容易控制的。 但是也有一定复发原因不明确的,需要给予特别的注意。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系统性红斑狼疮复发与否,要看是不是排除了其他疾病的干扰,千万不能简单的把抗核抗体阳性或者抗核抗体不下降视为疾病的复发。因为抗核抗体与疾病活动不一定平行。
系统性红斑狼疮一旦复发,需要立即抓紧时间治疗。
九成红斑狼疮患者有关节肿痛 上一篇 |下一篇 面部单纯疱疹与红斑狼疮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