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切实保障染艾者基本权利
发布时间:2014-12-22      来源:

  针对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的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一名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男童遭同村200人联名驱离一事,12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官方网站上称,已责成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核实有关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地方政府妥善做好该儿童的医疗救治、生活救助和入学教育等工作。 

  据地方政府报告,该儿童2012年年底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并进行定期体检和免费抗艾滋病病毒治疗。2013年起,该儿童每月获得艾滋病儿童基本生活费678元,每年获得2000元救助资金。目前,当地政府正组织落实该儿童的入学、宣教及与村民沟通等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声明中说,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权益保护,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多部文件保障其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通知,重申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学、就医及生活救助等基本权利的要求,并要求各地进行督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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