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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险:商业健康险利好,你准备买吗
发布时间:2015-06-26      来源:
  继去年国家层面密集出台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的系列文件之后,今年,商业健康险又迎来了试点地区税收优惠的发展新契机。在3项基本医保已经覆盖超过13亿人口的基础上,商业健康险如何在深化医改、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商险发力助推医改的时代是否正在到来?
 
  5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者试行个人所得税优惠。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3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各省(区)要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城市先期开展试点,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全市试点。那么,现行的商业健康险税收政策如何,此轮减税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商业健康险的发展步伐?
 
  税收优惠+增值服务

  鼓励更多人买商业健康险

  “如果有这样的保险,那实在太好了。”在一次会议上,当听到北京医师协会全科医师分会会长吴永浩介绍,今后行业协会有可能会联合商业保险公司在社区推出老年人防意外跌倒险后,北京市朝阳区居民张女士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几年前,张女士的老父亲在家意外跌倒造成骨折。由于老人拥有城镇职工医保,因此,相关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后并未给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但是,老人出院后的居家护理、康复训练等后
续治疗却让子女颇为费心。在吴永浩的构想中,借助商业健康险,可以动员更多的社区医生更加积极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居民今后只要每个月花几十元购买老年人防意外跌倒险,一旦出现跌倒意外,不仅可以获得最高几万元的理赔,还可以获得社区医生提供的随访等‘增值服务’,而保险公司将对社区医生的服务支付一定费用,形成合理的补偿机制。”

  吴永浩的构想很快获得了相关商业保险公司的认同,并可能于近期在北京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出。张女士对这类商业健康险介入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健康产品充满期待。“这次国务院决定开展购买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试点,我特别关注。”张女士说,但这个政策到底能给个人带来多大好处,大家还真心不太清楚。

  据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税收优惠政策将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的限额确定为年均2400元,与我国目前年人均卫生费用基本持平(2013年我国人均卫生费用为2326.8元),有利于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通过鼓励民众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增强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由于我国劳动者的薪酬大多按月发放,个人所得税的征缴也是按月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商业健康险的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将会平摊到每个月,也就是每月200元,这样一来,投保相应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个税扣除标准,等于从全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3500元/月,提高到了3700元/月。“超出个税扣除标准的200元免征额就相当于政府鼓励纳税人用于购买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

  当前,我国对于个税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将应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分解为7段,每1段按其对应的税率计算出该段应交的税额,各段税额相加,即为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纳税人收入水平不同,个人收入越多,个人所得税缴纳也就越多。试点后,个人收入越高,从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中得到的实惠也会越多,从而可以鼓励收入较高的人群更加积极地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一位业内人士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北京市一名月工资收入6000元的市民为例,三险一金缴纳比例按19%计算,试点之前,该市民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6000×19%-3500)×3%(个人所得税最低税率)=40.8元,在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试点之后,如果该市民购买了商业健康险,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6000×19%-3700)×3%=34.8元,每月可少缴纳个税6元、每年72元。假设一名市民的月收入为10000元,由于税率的提高,他在试点前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65元,试点之后,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35元,每年可少缴纳个税360元。
 
  自发需求+“新常态”

  用市场之手推动保障提档升级

  一位商业健康险从业人员对记者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预测,如按照每人每年扣减2400元税基进行计算,健康险税优政策全面铺开后每年将会减少近60亿元的个税收入,相当于每个纳税人每年少交250元个税。再根据保监会的预测,到2020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有望达到7000亿元~10000亿元,成为与财险、寿险并列的三大业务板块之一,到那时,减少的个税数额将更加巨大。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毛正中教授认为,从国外经验来看,税优政策对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欧美相比,我国目前的优惠幅度虽不算大,但毕竟已经起步。当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很广,但难以做到人群细分,而税优政策表达的是政府鼓励商业保险发展的态度和导向,如果商业健康保险能够尽快地发展壮大起来,将会成为社保的有益补充,可以进一步规范国内保险业市场、提高国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三大基本医保的保障力度也相对有限,比如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的实际住院报销比例不到60%,在政府的财力不可能无限制地加大对基本医保投入的情况下,毛正中认为,要进一步提高老百姓的医疗保障水平,就需要依靠市场的力量合理分担社会保障的压力,可以说,鼓励国民购买商业健康险是未来必须要走的一步棋,也是满足一部分高收入人群不断提升的医疗需求的最可行路径之一。”

  对于税优政策出台后,一些舆论认为此政策只对富人有利的观点,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认为,这一观点需要纠正。“我国商业健康险始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大量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开始返回城市,由于没有基本医保为他们提供保障,商业健康险开始出现,起到了‘补缺’的作用。之后,商业健康险并未被广泛熟知,直到2003年才开始出现各大保险公司提供商业健康险的热潮,尤其2009年医改启动之后,商业健康险得到了快速发展,保费收入年均增长率均超过了30%。”

  朱铭来认为,这说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商业健康险有着越来越大的自发需求,尤其是一部分高收入群体已经不能满足于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事实上,通过引导具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鼓励高收入人群更多地选择相对高端的医疗服务,可以释放更多的基本医保基金,有利于国家将有限的财政投入向更多的低收入人群倾斜,从而实现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更好地托举民生。

  对于“当前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在我国医疗总费用中占比不足2%,而发达国家这一数字大多在10%左右”这组被媒体广泛引用的数据,朱铭来认为,这表明商业健康险在助推医改、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都还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当前,我国基本医保的投入有点像撒胡椒粉,泛福利化的结果导致大家的保障水平都不高。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下,可以预判的是,政府对基本医保的投入不可能再像前几年那样迅猛增长,因此,通过市场的手实现社会保障的提档升级已经蓄势待发。”
 
  实施细则+险种开发

  政策落地还须跨行业合作

  税优政策有了,能不能真正落地?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尽管税优政策文件已经出台,但对于哪些商业健康险险种可以进入税优范围,文件并没有明确说明,因此,急需相关的实施细则尽快跟进,以便根据这些细则制定和开发更多的商业健康险险种。
  上述中国人保的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符合免税要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可能是包括了医疗保险、重疾保险、护理保险和个人账户累积等多种责任在内的个人长期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也可能要等到保监会出台具体的免税健康险产品开发指导意见后,由各保险公司在限定范围内自主设计、开发产品”。

  朱铭来认为,针对免税政策,需要开发出有针对性的产品,最大限度地放大政策利好,让老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要加强后续的监督管理,在售后服务保障上发力。“在税优政策出台之前,保险公司对商业健康险等相关产品有较大的自主定价权;政策出台后,保险公司推出相关产品无疑要更多考虑政策的诱导效应,更多地考虑政府提高居民医疗保障的初衷,在市场与社会效益之间取得平衡。”

  对于有媒体指出,年均2400元的限额是不是太低的问题,朱铭来认为,根据这一标准,每个月减免的税收金额确实是有限的,购买健康险的成本不会大幅度下降。不过,保险产品价格的弹性本身就不如日用品价格大,因此税前扣除额度的大小对购买需求的影响相对有限。但这一政策的出台,表明了政府鼓励商业健康险发展的决心,同时也提高老百姓对商业健康险的认知度。

  朱铭来介绍,商业健康险并不仅仅指的是重大疾病保险。事实上,它还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多个险种。而且,尽管现有的商业健康保险有很多种类,但保障水平普遍较低,中端和高端的产品还不多。因此,保险公司可以侧重于推出一些小额高频次赔付的产品,比如常见门诊、意外医疗险等,等到公司在市场中建立了一定客户信任,再推出频次不高的险种,像重疾险等。

  “政策已经走在了前头,保险行业却显得准备不足”,朱铭来对记者说,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创新能力不足,风险管理能力也有待提高。受制于商业健康保险风险覆盖范围相对狭窄、保障方式相对单一、经营成本偏高等因素,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主体在医疗健康管理产业链中能动性低,专业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也非常匮乏。除了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外,今后保险公司还应加深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深入介入和参与老百姓的疾病诊疗与健康管理流程。

  高速发展+占比滞后

  政府部门应着眼长远扶持

  保监会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国保险业原保费收入8425.4亿元,同比增长20.37%。其中,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652.10亿元,同比增长32.60%。2002年~2013年,健康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7%,高于同期保险行业保费收入6个百分点。然而,商业健康险在国内保险行业总保费中占比仅为7.84%,高速发展与占比滞后的局面并存。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国内有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在售的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疾病险、护理险、医疗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4类2300多个产品。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陈睿认为,“非专业的健康险公司在开发产品时主要是想通过搭配健康险,更好地促进寿险、财产险等主流产品的营销,在服务人群、服务内容上难以细化,这无疑阻碍了健康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根据国际经验,陈睿认为,商业健康险的发展完善离不开各项政策的支持,其中,完善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尤为重要。以美国为例,其商业健康保险在20世纪70年代、80年代的市场渗透率比较低,直到90年代才得以蓬勃发展,而这种发展主要依仗于美国政府推出的一系列促进健康保险发展的措施,其中主要是税收优惠政策。

  陈睿对记者说,从各国商业健康险税优政策的设计框架和实施效果还可以看到,政策支持力度不仅直接影响了商业健康险的发展规模和水平,也决定了商业健康险能够分担公共医疗保障体系压力的多少。很多国家通过税收让利或补贴政策,调动了企事业团体和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积极性,虽然减少了当期的财政税收,但从长远看,都或多或少地缓和了公共医疗和社保体系的费用压力,对完善其国民健康保障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除了税优政策外,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支持也有待加强。陈睿认为,当前,很多政府部门对商业保险进入社会医保领域持怀疑和不信任态度,对商业保险经办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缺乏有效支持,同时也不支持开放必要的医疗和医保数据和信息。

  陈睿建议,继税收优惠政策后,政府部门应该给予商业健康险更多深层次的支持,应该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医改的政策要求,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确保信息安全的条件下,医保部门应该向商业保险公司开放医保数据和医疗信息,为商业保险公司发挥精算等技术优势,开发相应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控制风险等提供支持;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评估、参与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的设计和相关工作,从而可以充分发挥第三方付费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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