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讯 > 媒体评论
公开病历别总是看上去很美
发布时间:2014-07-25      来源:
  今年3月,北京北亚骨科医院在其官网上宣称:从4月1日起,本院将电子病历向患者本人公开,即患者出院72小时后,可上网查询本人住院期间所有诊疗方案,包括:疾病诊断、治疗措施、病情变化的分析及所有消费信息等。(7月18日《人民网》)
  公立大医院都没做到的事,一家民营医院却敢作敢为,其勇气可嘉,值得点赞。毫无疑问,公开病历,无论对医院还是对患者,都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医疗水平的提高和医疗行为的规范,另一方面则有助于增加患者对医院的信任,避免患者与医生之间的误会,从而减少医患纠纷。然而作为行业内翘楚的公立医院,缘何面对病历公开这一看上去很美的举措“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不出来”呢?
  究其原因,恐怕还是“怕找麻烦”的心理在作怪。疾病的诊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病情更是瞬息万变,下级医生对疾病的判断难免出现失误,上级医生纠正后,都要在病历中有所记载。因此,病历有什么问题,只有医生自己心里知道,这样贸然地全部公开出去,会不会给患者以误诊、误治的口实,从而引发医患纠纷?再者,很多医生将病历比作一把悬在医生头上的双刃剑,写好了可以保护自己,而一旦稍有差错,便是患者找茬的依据。因此,无论医生还是医院,为了避免麻烦,面对病历公开,不得不心存顾忌。
  诚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但这些只是客观记录的病历,而患者真正关心的,也是最关注的主观病历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等,则规定“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由医疗机构保管”,却始终迈不出最后一步。而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这些内容正是患者最想看到的。
  但正因为这些内容是由医疗机构保管,患者难免对其真实性有所猜忌。退一步说,一旦有医患纠纷,病历最终还是要公开,不管是客观病历还是主观病历。既然迟早要公开,那么,在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合规,病历记录真实无误的前提下,即时向患者公开,不仅不失为坦荡胸怀,更是构建医患互信的一种有效机制,是对自己的医疗质量充满信心的体现。而一家能保证医疗质量的医院,必定也是患者心中最放心的医院。
分享到:

逼“医二代”子承父业何苦呢  上一篇 | 下一篇  离开体制的医生为何生存艰难

 
提交评论
junjian99.com  关注白领健康  专注疑难杂症
关于君健网和医学 - 网络营销中心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隐私权政策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198号 ©2005-2015   君健网    湘ICP备130093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