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讯 > 医改动态
违法添加案一律按法定最高限处罚
发布时间:2011-03-01      来源:
    奶粉里加三聚氰胺、火锅里加罂粟壳、酱油里加毛发水……近年来,违法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简称违法添加)备受民众关注。日前,卫生部、公安部等六部门就违法添加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凡是发现涉嫌违法添加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并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一律报告当地政府,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限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良好的协作沟通机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从速从严侦办违法添加涉嫌犯罪案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违法添加案件的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需要其他地区协查协办的,要按程序及时提出协查协办要求,协查协办地应当认真配合做好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发现违法添加案件超出管辖范围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跨省的违法添加案件,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国家主管部门和公安部报告,并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畅通信息交流渠道,认真调查处理新闻媒体报道的违法添加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调查,并将查处的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
分享到:

卫生部拟禁止婴幼儿奶瓶使用双酚A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卫生部:食品安全等正研究纳入重大...

 
提交评论
junjian99.com  关注白领健康  专注疑难杂症
关于君健网和医学 - 网络营销中心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隐私权政策
©2005-2015   君健网    湘ICP备130093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