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使用是首要的可预防的死因,长期吸烟者中有一半人死于心脏病、慢性肺病及癌症等吸烟导致的疾病。每年,全世界有五百多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但是,吸烟的危害并没有止于吸烟者,每年有六十多万人死于二手烟,其中四分之一以上为儿童。
2011 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宣传口号是“烟草致命如水火无情,控烟履约可挽救生命!”我国2008年 全国死于火灾的人数是1385人;2006年是近20年水灾最为严重的年份,因水灾死亡5840人,而目前每天有超过3000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相关疾病。
制定控烟政策,全面履行《公约》能够最大限度挽救生命,世界卫生组织呼吁,在2011年世界无烟日及随后的日子里,各国应该积极行动,把履行《公约》作为重中之重,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全面遏制烟草流行。
政府行动
一、首次将控烟列入“十二五”规划
2011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
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011 年3月,卫生部修订并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 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 劝阻。”
三、卫生部等四部委要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
2009年5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 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联合印发《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 要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
四、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
2010 年6月,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应全面禁烟;高等 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积极鼓励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无烟学校标准》,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
五、国家广电总局要求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吸烟镜头
2011 年2月,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吸烟镜头的通知》,明确规定电影和电视剧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及变相的烟草 广告;不得出现在国家明令禁止吸烟及标识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表现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将烟草与未成年人相联系的情节,不得出现有未成年人在场 的吸烟镜头。
六、无烟环境创建纳入文明城市的考核评比指标
2011年2月,中央文明委发布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版)》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七、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禁烟
近年来,各城市相继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或政府规章,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提供了法规依据。
“二手烟”可以致命
二 手烟烟雾中已知的化学物质超过7000种之多,其中至少有250种是有害物质,近70种致癌物。数十年来,上万个科学研究证明二手烟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 能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等疾病。使非吸烟者患冠心病风险增加25%-30%,患肺癌风险提高20%-30%。二手烟可以导致新生儿猝死综合征、 中耳炎、低出生体重等。由于二手烟烟雾包含多种能够迅速刺激和伤害呼吸道内膜的化合物,因此即使短暂地接触,也会导致上呼吸道损伤,激发哮喘频繁发作;增 加血液黏稠度,伤害血管内膜,引起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增加心脏病发作的危险等。二手烟没有安全暴露水平,暴露时间越长造成的健康危害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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