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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患者 要认清“发物”
发布时间:2013-07-22 09:10     来源:君健网

    传说明太祖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便开始残害开国有功之臣,元帅徐达患了“发背”(脊背部长痈疽),最忌吃鹅肉。因鹅为发物,易动火发疮。朱元璋别有用心地赐徐肥鹅一只。徐达明知其恶意,但又不敢违君之命,只好当场吃下。不久,徐达“发背”扩散而亡。

    真有“发物”这一说吗?河南省中医院皮肤科主任刘爱民博士介绍说,“发物”是在民间流传很广、很久的话题,是老百姓在和疾病作斗争的过程中总结出的经验。

    “发物”发不发  因人而异

    历史文献中记载的属于发物的食物有100多种,如果属于“发物”的食物都不能食用,势必导致营养缺乏。仔细研究历史文献不难发现,“发物”的发现是偶然的。随着历史的推进,很多当时被认为属于“发物”的食物在后来实践中并没有诱发疾病或使病情加重,因此这些“发物”渐渐又成了正常的食物。一些食物对有的人来说是“发物”,需要忌口,而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却不是“发物”,不需要忌口。

    客观地说,“发物”确实存在。但是,一种食物对于一种疾病是不是发物,要根据患者的体质和病性的不同而确定,也就是说,需要根据中医理论辨证论治。一向讲究“科学”的西医过去不认可“发物”的说法,但近十年来也发现某些食物与过敏性疾病有关,并且发明了检测食物过敏的试剂,叫做“食物不耐受”,名字不同,却依然属于“发物”的范畴。 

    治疗皮肤病  食物有禁忌

    刘爱民主任说,中医有“药食同源”之说,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不但使用药物,也常常使用食物,称为“食疗”,因此使用食疗时和使用药物一样,都是需要根据患者的体质和病情进行辨证论治。在此过程中,总结出了相对精确的“发物”分类。

    动火发物:烟、酒、葱、蒜、韭菜、狗肉、羊肉、油炸食品、卤制品等,这些食物能助热动。火伤津劫液,发热口渴,大便秘结之人不宜食用。

    动风发物:虾、蟹、鹅、鸡蛋、椿芽等,患有荨麻疹、湿疹、中风等疾病者不宜食用。

    助湿发物:如饴糖、糯米、猪肉、面食等,具有肥甘黏腻之性,患有湿热、黄疸、痢疾等疾病者应忌食。

    积冷发物:冬瓜、四季豆、莴笋、柿子等,多具有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脾胃虚弱者要慎食,过食会导致胃寒冷痛,肠鸣腹泻。

    动血发物:白酒、胡椒、羊肉等,具有辛热入血,动血伤络,迫血外溢之性,凡是月经过多、皮下出血、尿血等患者,应当忌食。

    滞气发物:大豆、芡实、莲子、芋头、红薯等,具有滞涩阻气,难以运化之性,腹胀、积食者应忌食。

    发物确有发病的情况,但食用发物不一定发病,关键在于食物搭配。比如生痰性发物,如牛、羊肉,配上萝卜利湿化痰,就可以不至于发病;动火动血类发物,如狗肉、黄鳝,如能配上寒凉的豆腐、茼蒿、白菜,就可制约其热性,那么有热疾病的人也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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