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后的康复训练应尽早开始,等到骨折愈合再开始康复训练就晚了。通过康复,可以加速组织愈合、促进局部消肿、防止肌肉萎缩、促进关节功能恢复、防治骨质疏松,尽早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能力。所有不需要肢体固定的,伤后越早开始锻炼,就能越大限度地保留肢体的功能。
上肢骨折后的3-7天,就可以开始做骨折部位肌肉的等长收缩锻炼,也就是肢体不动,使伤肢肌肉因收缩而隆起,并维持数秒钟,再放松,每日做3-4次,每次20-40下,有消肿、活血、加速骨折愈合的作用。
以桡骨下端骨折为例,伤后即可以开始做肩关节、肘关节的活动,防止肩周炎的发生;2周内可以做指间关节及掌指关节的屈曲和伸展活动,不做握拳及拇指伸直与外展活动,不能做关节旋转运动;4-6周拆除石膏、夹板后,再开始做腕背伸掌屈及前臂旋前、旋后及握拳锻炼,并逐步恢复伤前的正常功能。
下肢骨折主要在床上活动,早期可做如大腿肌肉收缩,足趾和踝关节运动,也可将房梁上或床头、墙上拴一绳索活动上身和上肢,并尽力让病人自己梳洗、吃饭,手中可握握力圈、健身球、健身棒锻炼,以达到活动的目的;后期,在不影响骨折固定愈合的情况下,病人可扶持他人或借助双拐的力量,早下床,早活动,以恢复关节活动范围和肌肉力量,活动量应由小到大,切忌急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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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复医学的角度来看,训练本身就意味着治疗,而且治疗效果只有通过训练,才能真正得到巩固,尤其是老年人,不应依赖于吃药、打针或者手术。但是康复锻炼要遵循以下几大原则:
1、以不加重局部组织损伤为前提;
2、以恢复、增强肢体生理功能为中心;
3、以徒手锻炼、主动锻炼为主,被动锻炼、器械锻炼为辅;
4、锻炼计划安排注意阶段性,有目的(调动患者积极性,上肢注重灵活性,下肢注重负重及行走),避免不利活动。循序渐进,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