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10余所县级中医院将纳入试点范围。
《意见》指出,医疗机构县镇一体化管理能够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使优质资源最大限度惠及基层群众,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意见》要求,每个设区市要确定1~2个试点县,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企业医院与1~2个重点镇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实施县镇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于12月全面开展,2011年年底在全省推广。期间,陕西将有10余所县级中医院纳入试点范围,与对口乡镇卫生院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解读2010十大医学突破:验血可诊断... 上一篇 | 下一篇 卫生部召开优秀乡医代表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