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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医院践行七项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2011-04-15 10:37     来源:君健网

    卫生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通过以下七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实现“服务好”:

  一是普遍推广预约诊疗服务。在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力争到2011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二是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

  三是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四是推广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五是完善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六是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

  七是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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